更新時間:民國 115 年 1 月 30 日 18 點 3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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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指南

傳統匠師證書申請說明

了解如何申請、核發、補發及管理傳統匠師證書,將複雜法規整理成易讀的步驟與清單,協助匠師和團隊快速找到下一步。

3 證書級別
4 申請主題
1 指南頁面

申請資格一覽

傳統匠師證書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種,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分別對應不同的申請條件。請先確認自己符合哪一條款,再依級別準備必要證明文件。

第12條之1

一般申請人

對象:修法後欲取得傳統匠師資格者。

初級匠師
  • 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之傳統匠師初級資格測驗合格證明。
中級匠師
  • 持有初級證書三年以上,累積六件以上申請工項的施作經驗。
  • 相關工程經費合計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
  • 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之中級文化資產專業研習證明。
高級匠師
  • 持有中級證書六年以上,曾擔任十二件以上工程的主要負責匠師。
  • 相關工程經費合計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 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之高級文化資產專業研習證明。
第12條之2

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

對象:經主管機關認定的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

中級匠師
  •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
高級匠師
  • 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為重要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者。
第12條之3

既有傳統匠師

對象:修法前列入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初級匠師
  • 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之初級文化資產專業研習證明。
中級匠師
  • 累積三年以上、六件以上申請工項施作經驗。
  • 相關工程經費合計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
  • 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之中級文化資產專業研習證明。
高級匠師
  • 擔任九年以上、十八件以上工程的申請工項主要負責匠師。
  • 相關工程經費合計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上。
  • 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之高級文化資產專業研習證明。